纸币不能直接代表商品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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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世清.纸币不能直接代表商品的价值[J].江汉论坛,1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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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世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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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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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内经济学界某些同志,承认纸币是劳动价值的代表物,但不承认纸币是黄金的价值符号。这些同志认为,在纸币流通条件下,货币符号普遍地停止兑换黄金,因此,纸币发生了根本变化;不兑换黄金的、没有法定含金量的纸币,已不再是金的价值符号;纸币脱离黄金后已经成为各种商品价值的代表物;流通中商品的价值,是纸币的价值基础。李崇淮同志就持这种观点。他假设A为单位货币所代表的价值,B为单位货币的含金量,C为某种商品的价值;当一切商品的价值都以具有含金量的货币单位来表示时,其表现形式为:A=B=C;当货币单位取消含金量时,其表现形式为:A=C。所以这时纸币就直接代表商品的价值。就整个社会商品价值来说,每一单位纸币所代表的价值,就等于社会商品价值除以社会商品价格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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