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祖国前后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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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龙梅.香港回归祖国前后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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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龙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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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科研处 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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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照中英两国政府1984年12月19日签署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97年7月1日起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一国两制”即将从理论构思跨入社会实践阶段。通过对香港现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例分析,其中专利注册登记保护是香港的“殖民地”地位的具体表现。按照基本法精神,香港回归祖国后知识产权制度将本地化,“香港专利条例(草案)”的即将出台就是维护国家统一和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协调衔接,以更好地协调和解决“九七”后香港与内地的法律适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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