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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主要表现
作者姓名:魏双凤
摘    要:在我国社会条件下,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主要表现有三方面:第一,在思想上表现为个人主义,自私自利,计较个人名誉、地位,要求极端民主化(这方面知识分子表现最突出);狭隘的本位主义思想,缺乏协作精神(这方面在并社时一些富社的干部和群众表现很突出);还有轻视体力劳动,享乐腐化,爱慕虚荣等。第二,在经济关系上,表现在社会产品分配上不是“按需分配”而是“按劳分配”,各个劳动者之间因为劳动力强弱不同,从而收入也不同;同等劳动也因家庭负担不同,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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