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补正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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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晋涛.“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补正解读[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3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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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晋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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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州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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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按照法条竞合、想象竞合、注意规定来理解,乃至做出缩小解释,最终限制其适用,都是捉襟见肘的方案,无法合理化解"依照规定"带来的罪刑失衡的尴尬。这些方案要么无视刑法明文,要么违背刑法原理,因而不可取。承认"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立法失误,将其补正解释为"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较重’规定",是最为理想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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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补正解释 招摇诈骗罪 立法失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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