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香港的利益申报与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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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旭东,刘恒.论香港的利益申报与公开制度[J].江苏社会科学,2015(2):14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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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旭东 刘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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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 510275 2. 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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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香港信息公开制度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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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利益申报与公开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常用的反腐败手段。香港的利益申报制度可以追溯到1971年修订的《防止贿赂条例》,现行制度则始于回归前后。其制度体系复杂、主体多元,内容包括一般义务、投资及利益申报、接受利益、接受款待、外间工作、离职后工作及惩罚方式等,具有制度设计复杂细致,注意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的平衡,看重动态利益冲突防范等特点。香港利益申报与公开制度对内地相关制度的建构亦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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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利益申报 保密申报 公开申报 官员财产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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