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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乡村综合发展方法
引用本文:何大明.以色列的乡村综合发展方法[J].中州学刊,1992(5).
作者姓名:何大明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摘    要:本世纪20年代,一批犹太人从东欧返回中东,从事农业开发,以公社的形式集体垦荒。这些移民先驱筚路蓝缕,开辟荆荒,初见成效。1948年巴勒斯坦战争后,一百万难民潮水般地涌入新生的以色列,致使国内口粮都难以为继,只好实行配给,50年代全国80%的粮食依赖进口,在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以色列决定优先发展农业,脚踏实地地抓农业,并采取了一系列适合本国国情的措施和政策,引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40多年来,以色列在农业上获得举世公认的成就,农业生产总值每年递增9%,出口收入平衡了进口,农业劳力仅占国内总劳力的5%,实现了农业自给。值得借鉴的是以色列引导来自亚非传统社会的犹太移民,走上合作化道路发展农业的经验。以色列发展研究中心,将其总结为乡村综合发展的方法,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推广,联合国经济社会委员会的1086号文件,巳对此方法加以认可和推荐。 乡村综合发展的基本理论 乡村综合发展方法的三个立论是,一、农业增长是乡村发展的关键;二、农业的发展,需要第二、第三业的协同发展;三、由于农业生产是由大批个体农民进行,所以人的困素在发展中特别重要。 一 农业增长是乡村发展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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