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怎样来保护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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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一石激起千层浪。于是我们看到:紧接4月,北京,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国已列入立法规划,“相关法规出台的日子已越来越近”。挨着5月,北京,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宗教局等9部委共同建立部际联席会制度并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统一协调解决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到了6月,北京,文化部一马当先,召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回顾总结;部署了下一步主要工作。进入7月,苏州,文化部、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苏州论坛》,为促进遗产保护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主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实践·方法”;此会旨在“创造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向学术界以及社会各界提供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亟须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对话、研讨并达成共识的平台”接着7月20日-25日,兰州,西北民族大学得到文化部支持,联合“保护工程国家中心”、甘肃省文化厅共同主办“实施西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研讨会”暨“西北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挂牌仪式”。已得悉,从8月开始各省区将申报各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名录”。省区县市4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立前奏早是如火如荼,省级名录申报及其专家论证会议已是此起彼伏。制度下的行动已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热潮。凡此种种给人们提供了一个信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国家积极主导;其意识,在中国社会已经得到了大大的提高。这是令各族民众十分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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