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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
引用本文:方德明,蒋生贵.谈谈“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4).
作者姓名:方德明  蒋生贵
摘    要:《婚姻法》第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由此可见,"感情确巳彼裂"与否,是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予当事人离婚的事实根据;"感情确巳玻裂"的认定,是人民法院审判离婚案件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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