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的主要任务是探讨斯宾诺莎对于霍布斯的自然权利学说的批评。斯宾诺莎的自然权利学说虽然继承了霍布斯的相关思想,但却批评了后者的不彻底性。斯宾诺莎认为,霍布斯没有将他的反目的论精神贯彻到底,因此不能融贯地解释人的自然状态以及自然法。斯宾诺莎从“自然的同质性”原则出发,将人的自然状态和自然法等思想彻底地“去道德化”,认为人的世界并不是自然世界整体的例外,并且把权利等同于权力和力量,从而合理地解决了霍布斯的困难。但是斯宾诺莎的哲学仍然认为,人凭借理性在自然世界中占有某种特殊的地位,因此他仍然预设了人是自然世界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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