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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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海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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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海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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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届时,英国对香港长达一个半世纪的殖民统治将永远结束。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原则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位由法律加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0年4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政策和法律,以香港基本法为依据。香港基本法自1997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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