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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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峰.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5(4):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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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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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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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职能的问题 ,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的经济角色定位 :一是充当市场经济运行的调节与干预主体 ,二是充当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有力推动者。转型期我国政府经济角色有其特殊性 ,政府是市场缺陷的校正者、市场化的推动者和市场经济体制确立进程中的制度创新者。地方政府经济职能主要是 :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创造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 ;保证地方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建立和培育市场 ;实现充分就业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为经济发展提供相应的条件。地方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过程中 ,必须妥善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管”与“放”、“统”与“松”三个方面的关系 ,加大政府机构改革的力度 ,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推动政府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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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经济 地方政府 经济职能 |
文章编号: | 1001-8182(2003)04-0034-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4月15日 |
On the Economic Functions of Local Governments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of Socialist Market-Oriented Econo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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