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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共规则保障民权、改善民生
引用本文:郑维伟.以公共规则保障民权、改善民生[J].领导科学,2012(28):20.
作者姓名:郑维伟
摘    要:保障民权与改善民生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责任。任何以改善民生为借口拒绝保障民权的做法,都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原因很简单,若改善民生成为恩赐公民的慈善行为,民众只有仰人鼻息,感恩连连,而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若不能制度化、程序化与法治化,谁也难以保障改善民生的措施不会被抛弃,不会异化为小部分人谋利的工具。空洞的民权诉求,如果不尊重民众的经验感觉,不伴之以民众利益的切实改进,很难有号召力,更谈不上在实践中推动社会正义了。

关 键 词:公共规则  民生  民权  社会保障  社会正义  现代政府  慈善行为  法治化  民众利益  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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