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理人”到“科学人”——以民法为例看近现代中国法律上的“人”的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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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寨.从“伦理人”到“科学人”——以民法为例看近现代中国法律上的“人”的变迁[J].太平洋学报,201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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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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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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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徐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近现代中国法律上的‘人’的变迁”(09XWB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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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清末修律中国法律开始了近代化转型以来,我国法律对“人”的想象也发生了变化,由宗法伦理义务本位逐步转向了以人格平等为基础的权利本位,实现了从“伦理人”向“科学人”的转换。这种转换表明我国法律关注的核心从人一人关系转向了人一物关系,这是我国法律发展的进步,但这种进步的文本意义大于实践意义。当今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就在于让“科学人”从文本走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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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上的“人” “伦理人” “科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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