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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与村庄有效治理——以烟台市W村为例
引用本文:陈万莎,沈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与村庄有效治理——以烟台市W村为例[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22,22(5):10-19.
作者姓名:陈万莎  沈迁
作者单位:(1.复旦大学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 2.华中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7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9CDJ032)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具备经济职能,还具有一定的治理职能。山东烟台市W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村民自治提供了组织化平台和治理有效的抓手,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通过治理目标的融合、治理结构的互嵌和治理技术的统合,合作社嵌入村级组织,实现村集体再造。合作社与村集体的互嵌形成了以集体治权为依托的村庄治理样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依托集体治权,实现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权和分配权,通过“统分结合”的治理机制实现村集体对村庄的治理有效。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使得集体治权复归,再造村集体和重塑村级组织与村民互动关系,成为后税费时期“悬浮型”政权落地的一种路径。

关 键 词:党支部领办  农民专业合作社  治理效能  乡村振兴  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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