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在物中”与历史演进法——论胡适的科学解释思想 |
| |
引用本文: | 李荣明.“理在物中”与历史演进法——论胡适的科学解释思想[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2(1):57-63. |
| |
作者姓名: | 李荣明 |
| |
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中文系(广州 510275) |
| |
基金项目: | 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
| |
摘 要: | 胡适是五四时期最早注意到启蒙解释范式风险的知识分子。在问题与主义之争中,他提出要用“评判的态度”整理国故,主要针对的是当时启蒙者普遍“以理验物”的解释弊端,认为他们对“科学思想”的普适性的推崇,有重蹈宋明儒学格物论覆辙的可能。胡适相信,作为一个客体,传统只有在阐明了其演进的过程后才能得到理解,而“历史演进法”则可为这种研究提供一个系统、客观的逻辑框架。
|
关 键 词: | 科学解释 反思 历史演进法 归纳与演绎 |
收稿时间: | 2011-03-21 |
修稿时间: | 2012-01-15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