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论意义上的“本土化”:意指和反思 |
| |
引用本文: | 齐志杰.方法论意义上的“本土化”:意指和反思[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92-94. |
| |
作者姓名: | 齐志杰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 |
摘 要: | "本土化"这一术语在不同场合中被提及和使用,造成了学理上的混乱。厘清方法论意义上本土化的意指对于方法论体系的建构意义重大。而就本土化研究的当前状况而言,从研究者的意识认知到具体方式都相对薄弱,问题集中体现在:研究对象限于乡土,内容是游离在法律手段边缘的纠纷解决;与注释法学等存在共融问题;意在解构而非建构,研究者缺乏体系化的理论与扎实的训练。
|
关 键 词: | 本土化 法社会学 乡土社会 注释法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