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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儿子惨死家中 物业公司赔偿16万
摘    要:1997年,关某一家搬进了北京市望京某小区内居住,并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该公约规定,“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执行管理制度的”、“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的”等因素给业主利益造成损害应由物业管理方承担赔偿责任。2001年4月,两名歹徒带着尖刀来到该小区,因该楼值班保安没有盘查,楼宇的门禁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的可视功能已坏,两名歹徒就冒充成物业管理人员骗开关某家的家门,抢劫中将业主儿子关伟残忍杀害。关伟的父母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法医鉴定费、整容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9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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