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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法也可以批判继承
引用本文:王源扩.旧法也可以批判继承[J].江淮论坛,1983(5).
作者姓名:王源扩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
摘    要:法,是反映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由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随着社会形态和国家制度的更替,法经历了从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的法到社会主义的法这样一个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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