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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特制订<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

关 键 词:国务院  国有企业  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法律顾问制度  职业岗位  等级资格  评审管理  问题  情况  评审工作  结合  暂行办法  管理办法  规范  完善  队伍建设  加强  中央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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