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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秩序的“乱”与“不乱”
作者姓名:沈善增
摘    要:通过公正的程序,也可能得出不公正的结论,但这不公正的结论,还是有望通过公正的程序加以纠正。而哪怕出于非常高尚、非常正确的动机,因为种种原因,用破坏程序公正的手段来达到目的,那么,结果一定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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