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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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方扬.香港法律的特点[J].江淮论坛,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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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方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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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社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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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简称中英联合声明,下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回归后依据“一国两制”的原则,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直辖中央人民政府,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香港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保持香港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和法律基本不变。这就决定了回归后香港的法律具有许多新的特点。认真学习香港基本法,研究香港法律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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