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接受·文学形式·意识形态——中国当代文论建构的三个关系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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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长利.文学接受·文学形式·意识形态——中国当代文论建构的三个关系维度[J].兰州学刊,2011(9):137-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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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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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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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文学接受、文学形式与意识形态关系研究”中期成果。(项目编号:JGG101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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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学接受是文学的效果和产生基础,文学形式是文学存在的标识与构形,意识形态是社会对文学及接受的组织,也是文学进入社会的现实方式与途径,它们是一个文学事件出现的基本关系系统。它们作为中国当代文论建构的三个基本关系维度,是由现代文学理论方向即沟通文学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当代我国文学理论存在特点即个别研究与综合研究的分离、文学本性认识的深化即"关系性"存在等方面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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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当代文论建构 文学接受 文学形式 意识形态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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