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问题检视与改革前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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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实践运行中呈现出的陪审员选任的"精英化"、陪审员管理的"半职业化"、陪审员知识的"专业化"以及陪审员审判的"陪衬化"等问题,已然阻碍了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实际效用的正常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内在本质是实现裁判规范证成中合法和合理矛盾动态平衡化的一种中介装置,是促进裁判规范理性证成之理性法律论辩外部视角的制度化。因此,我国当前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促进裁判规范的理性证成这一内在本质,亦即从扩大可以参与陪审的社会公众的范围和保障陪审员在实际审判中意见表达的相对独立性这两个方面来具体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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