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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的紧急通知
摘    要: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总体要求,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的函》(劳社失业司函[2007]44号),要求各地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和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减少因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生活带来困难的影响。为做好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失业保险金  发放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失业保险基金  物价上涨  失业人员  困难群体  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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