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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法(修订)
摘    要:(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六章社会保障第二章康复第七章无障碍环境第三章教育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四章劳动就业第九章附则第五章文化生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

关 键 词:国家工作人员  合法权益  地方人民政府  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工作  教育机构  残疾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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