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国家赔偿案的背后 |
| |
引用本文: | 喻尘,王克勤.最高国家赔偿案的背后[J].中国社会导刊,2003(10):28-30. |
| |
作者姓名: | 喻尘 王克勤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2003年8月8日,前四川首富“养猪大王”刘定国从四川省安县法院领到了赔偿《决定书》, 该院决定:对法院因错误查封他企业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财产赔偿金额合计:86.16万余元。尽管该赔偿决定令刘定国不满意,但刘的律师指出:这个赔偿金额已经是目前我国赔偿义务机关做出的最高赔偿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