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馆应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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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我和老伴一辈子没在一起照过相。前些日子老伴患了癌症,我陪她去看病,顺便在市里一家照相馆拍了一张合影。可是,左等右等不见相片寄来,经几次去信追问,他们才来信说相片照坏了,无法冲洗,并退回了照相款。接到他们的复信时,我老伴已离开了人世,再也不可能与老伴补拍照片了。此事使我痛苦万分。请问,照相馆能这样一退了事吗 ?他们要不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天 河天河同志: 你与照相馆签订的照相合同属于期待精神利益合同。期待精神利益合同,是指一方基于获得精神利益的目的,而与他方订立的合同。这类合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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