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者的预告辞职权——以—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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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姗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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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 安阳,4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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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赋予了劳动者预告辞职权,让劳动者可以充分自由择业,保证真正的劳动公平,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但实务中,这一权利却多有争论.本文通过对劳动者预告辞职权的法律分析,通过阐述个人和学界通用观点,明确劳动者预告辞职权在实务中的运用,稳定和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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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者 预告辞职权 形成权 预告期 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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