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劳动者的预告辞职权——以—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例
作者姓名:张姗姗
作者单位: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 安阳,455000
摘    要:《劳动合同法》第37条赋予了劳动者预告辞职权,让劳动者可以充分自由择业,保证真正的劳动公平,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但实务中,这一权利却多有争论.本文通过对劳动者预告辞职权的法律分析,通过阐述个人和学界通用观点,明确劳动者预告辞职权在实务中的运用,稳定和和谐劳动关系.

关 键 词:劳动者  预告辞职权  形成权  预告期  撤销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