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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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黎佳,喻阳.论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J].天府新论,2005(Z1):162-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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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黎佳 喻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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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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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一个逻辑上完整的经济权利中,私有财产权居于最为核心的地位.同时,财产是保障人的生存所必需的,因而它也是其他人权的基础.因此,如何对私有财产权进行保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该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私有财产做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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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权利 私有财产权 宪法保障 |
文章编号: | 1004-0633(2005)12-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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