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基于权能理论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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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烟台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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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权分置"是政策话语,法律上需要根据既有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概念予以表达。"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搞活土地经营权。在此目标基础之上可按如下方式分置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做改变;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允许抵押和继承;建立包含多种权利类型的土地经营权,包括:出租形成的债权式土地经营权、入股形成的股份式土地经营权、转包形成的物权性质土地经营权、信托形成的信托式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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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地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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