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 管项目就必须监督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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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通讯员.宜宾 管项目就必须监督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5(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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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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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工资支付监管体系宜宾市从2009年起建立了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体系,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规定"用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监督管理按照管项目就必须监督管理劳动者工资发放的原则进行",从源头上落实项目主管部门欠薪治理责任。近年来,宜宾市通过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建立了由市人社、住建、交通等八部门组成的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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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项目主管部门 用工单位 人社 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 联动 治理责任 劳动报酬权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监察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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