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合作社法新修订背景下,定义社员资格制度,通过比较选择开放社员制与封闭社员制,对中国合作社社员资格制度进行界定,并对新老社员博弈进行分析。研究表明:中国的合作社实行较为开放的社员资格制度,合作社可设置入社一级门槛增加社员的归属感和参与感,设置入社二级门槛可解决产权稀释问题。对于较发达地区或合作社发展相对成熟的区域,可加设二级门槛;对于欠发达地区或合作社发展处于不成熟阶段的区域,可降低一级门槛,不设二级门槛。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的社员资格制度有助于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带动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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