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诉讼调解制度的基本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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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小光.试论诉讼调解制度的基本属性[J].河南社会科学,201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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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小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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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北京,10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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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已在广度上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经济上已触及人们的具体经济利益.社会正处于经济加快发展、快速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社会问题急剧增多的敏感时期,既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动力,又充满各种矛盾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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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法院 调解制度 调解年 司法改革 能动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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