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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中反思启蒙:我国公民教育应有的基本精神
引用本文:严从根.启蒙中反思启蒙:我国公民教育应有的基本精神[J].南都学坛,2014(2):119-122.
作者姓名:严从根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浙江杭州311121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小学生公民身份认同与当代公民教育建构”,项目编号:10JJD88000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专项课题“我国教师的公民道德教育能力及提升研究”,项目编号:13YJC880093;浙江省社科联年度课题“教师的公民教育能力及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2N147;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教师的公民教育能力及形成机制研究”,项目编号:B12JY05Q;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望道青年文科学者激励项目’我国教师的公民教育能力及提高研究”,项目编号:RWWD1303.
摘    要:启蒙提倡的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是集体主义,而是"群己权界"。明确"群己权界"不仅有利于个人在私人领域获得自由,也有利于个人在公共领域获得民主。时下中国人仍然普遍缺乏"群己权界"的意识及其素养,继续启蒙应该成为我国公民教育的基本定位和奋斗目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需要按照中国既往的启蒙方式进行启蒙,也不意味着我们需要按照西方的启蒙方式进行启蒙,我国的公民教育需要在启蒙中反思启蒙、完善启蒙,从而推动和完善目前我国"家风是什么"的教育。

关 键 词:启蒙  反思启蒙  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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