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法典》对限定继承之制度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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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宏光.论我国《民法典》对限定继承之制度选择[J].社会科学家,2005(6):7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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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宏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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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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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的无条件限定继承制度在实践中不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公平地保护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我国应借鉴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在《民法典》中规定严格的限定继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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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限定继承 无限继承 《民法典》 |
文章编号: | 1002-3240(2005)06-0079-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10月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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