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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践无目的性同目的性的辩证统一
作者姓名:胡义成
摘    要:当前国内外理论界广泛地存在着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对“实践”的理解,包括实践固有目的性而不同时具有无目的性,更有甚者把“目的是实践的起始点(出发点)”命题,当作马克思主义命题。这种观点误解和歪曲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实践论与反映论相统一的思想,应予讨论和纠正。 实践始于无具体目的 毛泽东同志曾把实践论称为能动反映论。《实践论》把人的“肉体感官”对客体的反映,不仅视为特定认识的起始点,而且视为特定实践的起始点。《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进一步指出,“实践——认识——实践”的过程,就是“物质——意识——物质”的过程,这是对反映论和实践论相统一的进一步具体化和明确化。后来,毛泽东同志又指出:“所谓认识客观真理,即是人在实践中,反映客观外界的现象和本质,经过渐变和突变,成为尚未经过考验的主观真理。要认识这一过程中所得到的主观真理是不是真正反映了客观真理,还得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这里实践始于“反映客观外界的现象”的意思是明确的。正如《实践论》所说,感性认识只是“感觉和即象的阶段”,它还形不成实践主体对所实践特定事物的理性认识,因而,实践主体在这个阶段上也形不成对所实践特定事物的具体目的(包括计划、方案和措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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