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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儒家的“信”何以能“忠”——儒家本体与工夫互涵互释的一个案例
引用本文:余治平.试论儒家的“信”何以能“忠”——儒家本体与工夫互涵互释的一个案例[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2(4).
作者姓名:余治平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上海,20023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忠恕而仁》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儒家强调“忠”,要求人们能够与人忠、与己忠,但只有通过“信”才是可能的,因为尽己之性才能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对别人忠,首先要有信于人,竭尽全力,信实可靠,让人放心,让自己安心.有信于己,才能见信于人,不信则不足以爱人.通达自己,则一定能够忠于天地万物.信在言与行、主与客之间发挥一种统一和联结的作用,它打通本体与工夫、消除物我,因而既成为尽忠的一项修持工夫,又是人之为人所应该守护的根本.忠信统一,合德并称,而可通达天道自然.

关 键 词:儒家  与人忠  与己忠    本体  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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