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儒家的“信”何以能“忠”——儒家本体与工夫互涵互释的一个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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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治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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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上海,20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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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忠恕而仁》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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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儒家强调“忠”,要求人们能够与人忠、与己忠,但只有通过“信”才是可能的,因为尽己之性才能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对别人忠,首先要有信于人,竭尽全力,信实可靠,让人放心,让自己安心.有信于己,才能见信于人,不信则不足以爱人.通达自己,则一定能够忠于天地万物.信在言与行、主与客之间发挥一种统一和联结的作用,它打通本体与工夫、消除物我,因而既成为尽忠的一项修持工夫,又是人之为人所应该守护的根本.忠信统一,合德并称,而可通达天道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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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儒家 与人忠 与己忠 信 本体 工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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