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2002年以来,在农村大力推行税费改革被称为是“第三次解放农”,其减轻农民负担的效果无疑是显的。但依然存在的乡镇财政困难客观要求改革必须系统配套地进行。为减目前乡镇财政的巨大压力,精简乡镇构人员的呼声愈发高涨,要求乡镇必精简人员20%或30%的硬性规定也文件的形式下发。毫无疑问,精简乡机构和人员将会减少财政支出。一、乡镇机构人员精简短期内对轻财政负担收效不大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各乡镇人精简20%或30%。其一般方法有四:第一种是将乡镇政府中的编外人,如合同工、临时工解雇回家;第种是动员、劝告或强制年龄大的人退休,国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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