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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债权的法律保护
作者姓名:刘奇林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自然债权又称不完全债权,是指不具有法律债权的全部权能的债权,它是欠缺法律债权效力之一而产生的。自然债权本来是脱离法律之外的债权,法律不对之加以规制。但是,基于公平、秩序等方面的考虑,许多国家还是对之给予适当的保护。

关 键 词:自然债权  法律债权  法律保护
文章编号:1003-6547(2006)12-0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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