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能否沾到驻区单位的“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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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胥子婷.社区居民能否沾到驻区单位的“光”[J].社区,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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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胥子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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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11月26日,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内部食堂、浴室、文体和科教设施,支持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事实上,多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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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开放 民政部 社区单位 服务资源 社区居民 居委会 机关单位 资源共享 工作人员 学校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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