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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能否沾到驻区单位的“光”
引用本文:胥子婷.社区居民能否沾到驻区单位的“光”[J].社区,2010(5).
作者姓名:胥子婷
摘    要:2009年11月26日,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内部食堂、浴室、文体和科教设施,支持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事实上,多年以来,

关 键 词:社区开放  民政部  社区单位  服务资源  社区居民  居委会  机关单位  资源共享  工作人员  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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