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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和利息率实践性教学探讨
引用本文:蔡民安.利息和利息率实践性教学探讨[J].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3).
作者姓名:蔡民安
作者单位:福建宁德财经学校!宁德352100
摘    要:财经类中专课程的《财政与金融》、《金融基础知识》、《财会数学》、《政治经济学》、《基础会计》等多门课都涉及“利息”及其计算问题,但在现行教材中,对利息问题都讲得比较简单,也没有介绍比较完整的贴近社会实践的示范性练习,这就不能适应财经中专学校培养社会实用型人才的教学要求。笔者认为,根据财经中专培养人才目标,除了要求学生懂得教材教纲要求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外,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还要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实践操作技能。要做到这点,单靠教材中的比较简单而机械的例题是很不够的。 现在就以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利率×存期”入手进行分析: ①其中的“存期”,不仅有“整年”、“整月”,而且常有“天数”出现在计算过程中。在讲授时,就必须给学生讲清楚“存期”的计算方法,务必教会他们熟练而准确地把“存期”算准,这是利息计算中的关键性操作技能。人们习惯中一年的天数是365天,这就容易使学生误认为计息时也按365天计算。因此,要提醒学生注意计算利息的“时间原则”是:一年按360天计算;不论本月、闰月、大月、小月,每月按30天计算,其中2月份是个特殊的月份,容易出现差错,对于2月份天数,在计算时应作如下处理:若涉及“跨月”计算,不论是本月(28天),或是闰月(29天),都按30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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