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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而治之刹"官赌"
引用本文:林组严.分而治之刹"官赌"[J].领导科学,2005(9):34.
作者姓名:林组严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临澧县委组织部
摘    要:赌博之害,众所周知。而“官赌”之害又甚于“民赌”:领导干部参赌,荒废政事,其害更深;领导干部参赌,败坏党风,其害更广;领导干部参赌,动用公款,其害更烈。狠刹“官赌”,当务之急!针对“官赌”的动机、目的、性质、情节等方面的“特征”,可以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对以赌娱乐、赌性尚轻者,施以教育,加以疏导,使之告别“小赌”。有的党政干部参赌,主要原因是业余生活单调,工作之余觉得无聊,参与赌博的最初目的是娱乐、消遣。他们处在赌与不赌的边缘,如果教育、管理得当,他们可能离开赌场;但如果自制力不强、组织帮教不及时,则可能一步一步地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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