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事故责任的法理基础与学校责任的承担 |
| |
引用本文: | 李敏.校园伤害事故责任的法理基础与学校责任的承担[J].河南社会科学,2011(5):68-70. |
| |
作者姓名: | 李敏 |
| |
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 |
摘 要: | 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保护与被保护的法律关系,学校未尽到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的教育、管理职责,即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特殊情形下,在未成年学生的损害发生后无法适用归责原则确定学校责任归属时,应依公平原则分担损失、救济受害学生。
|
关 键 词: | 校园伤害事故 法理基础 责任承担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