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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初探
引用本文:汪梦晗,王崇敏.建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初探[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1):36-47.
作者姓名:汪梦晗  王崇敏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8ZDA156);;海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HD-SKY-2022064);
摘    要:对国际航运业提供反垄断豁免是国际惯例,然而我国《反垄断法》和《国际海运条例》未对该问题作明确规定,存在重大疏漏。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应定位为高水平和探索性、示范性的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海南自由贸易港可以利用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制定地方性的反垄断豁免制度,在严格限制豁免条件的前提下为运营协议提供集体豁免。具体内容包括:一是采取集体豁免的豁免模式;二是将豁除协议的类型限定为运营协议;三是规定豁除协议应满足的条件,如不得涉及讨论、商议、固定运价的内容,不得限制、禁止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独立订立运输合同等;四是建构集体豁免的配套机制。海南自由贸易港还要建立国际航运联营体的豁免规则,规定紧密型联营体和松散型联营体的判别标准。

关 键 词:自由贸易港  反垄断豁免  国际航运协议  国际航运联营体  集体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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