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背景下不动产登记审查强度的限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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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莹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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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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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1&ZD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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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查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核心环节,确定不动产登记的审查强度至关重要。也许受制于立法技术《,民法典》没有正面回应这一问题,学界与实务的观点和做法也不统一。争点在于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合理审慎标准、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三个维度。从影响审查强度的因素分析,兼顾准确性与效率应是确定审查强度的宏观准则;以登记机关的审查权限和能力为限是中观准则;而在微观层面,不动产登记的审查强度应采“专家审查义-准专家审查义-普通审查义-零审查义务”区分审查说,根据不同的审查事项分别选择不同的审查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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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登记 审查强度 区分审查 准确性 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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