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与外嫁女平等权冲突的司法裁判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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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连泰,余文清.村民自治与外嫁女平等权冲突的司法裁判逻辑[J].浙江社会科学,2023(7):40-5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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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连泰 余文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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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厦门大学法学院;2. 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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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征收法的体系化研究”(21AFX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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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外嫁女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纠纷的实质是作为政治自由的村民自治与外嫁女的平等权冲突,对该类案件的裁判涉及宪法和法律中的平等规范与村民自治规范的适用。在规范援引方式上,法院有三种选择:援引宪法中的平等规范、援引法律中的平等规范和村民自治规范,以及同时援引宪法中的平等规范、法律中的平等规范和村民自治规范。平等是外嫁女参与收益分配案件的重点审查问题,涉及审查框架;村民自治是审查过程中必须处理的另一个问题,涉及审查基准。在援引其他规范能够处理外嫁女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纠纷时,法院也会“便宜”地选择适用其他规范。法院裁判这类纠纷时,注意村民自治和外嫁女平等权之间的微妙平衡,但基于男女在集体收益分配事实上的不平等,法院更强调平等作为村民自治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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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平等 外嫁女 集体收益分配 村民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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