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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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锦,刘道远,胡明玉.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新探[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3):118-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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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锦 刘道远 胡明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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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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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8ZDA156);;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HNSK(ZX)2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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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功能论角度出发,企业社会责任不仅能够解决因市场失灵而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也有助于国家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2019年底在世界范围内相继发生的冠状病毒疫情危机而带来的防治挑战,对各个国家所属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社会责任要求。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企业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不纳入法治化轨道,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福祉的推动预期可能会走向反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有其特殊国情,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独资企业的存在、国家社会保障相对落后、国家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对企业的特别要求等,都要求我们在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时既要有比较法的借鉴,同时也要考虑本土特殊性。此次公司法修改要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立法,选择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司社会责任可实施的法治路径,要综合考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维度、法律维度、人权维度和公共维度,顺应社会回应型立法的发展特点,构建强制性规范和激励性规范相得益彰的科学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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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社会责任 维度 法治化 立法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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