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0年,李鹏总理签发了国务院第60号令,颁布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从此,正式确定了劳服企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和劳动事业中的法律地位。至今《规定》已实施5年了,但仍有一些人缺乏对劳服企业正确的认识,随意平调、侵占劳服企业财产,随意更换企业法人代表的行为时有发生。为了使劳服企业在‘九五’期间更好地为缓解就业压力发挥作用,朝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健康发展,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劳服企业合法权益:一是各级政府和主办扶持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颁布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充分肯定了劳服企业走组织起来、艰苦奋斗、发展经济创造就业岗位的道路,明确了劳服企业是具有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双重职能的城镇集体经济组织,确定了国家政策指导和扶持,劳动部门归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系统指导,主办单位帮助扶持,以及企业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的劳服经济运行体制。二是劳服企业及其管理部门要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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