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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司法组织的现代化管理
引用本文:顾功耘.略论司法组织的现代化管理[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1).
作者姓名:顾功耘
摘    要:一、司法管理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司法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法院要加强经济案件的审判工作,检察院要加强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检察工作,司法部门要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学会现代化的司法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技术,已是司法干部的紧迫任务。司法管理是指利用现代科学方法,根据政策与法律,进行计划、决策、沟通、协调、监督和运用司法组织的人力、物力、财力,作适时、适地、适人、适事的处理,以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发展司法业务,完成司法组织的使命。司法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有效性司法管理,以整个司法组织的最佳管理和最佳发展为目标。司法干部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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